塔吊租赁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11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 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 12 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 30 元,每套附墙每天 30 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 3 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 12 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 银川市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 开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 材料员:
电话: 电话: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2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上,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下列条款。
1.所使用机械的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用塔式起重机基本数据
3.租用期限暂定年月日至甲方书面通知报停为止。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机进场或出场的日期。
4.租金的计算和支付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以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4.1台班费按月包干费元(包干费中含租赁发票价),不足月的按日历日计算,台班费内含全部修理费、配件费、地脚螺栓、更换起重钢丝费等费用。
4.2操作工工资每人每月元。
4.3超高标准节每天元(含安装费)。
4.4附着每一道包干费元。含方框、起长拉杆,含安装费。
4.5塔吊进出场转运包干费元。含汽车吊费、上下车费,其它辅助费等。
4.6租金计算的起始时间:机械设备自完成安装、检测合格之次日起计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书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结算
4.8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每次抢修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大件维修持续不得超过10小时,每月累计修理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超过部分的时间,甲方可扣减相应时间的租金(按小时计算:日租金除以8小时)。故障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暂时停机,停机期间的租赁费按60%计取。
5.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条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间,双方就租用塔吊进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时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并承担租用期间的保修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
7.甲方向乙方承诺不违章指挥使用塔吊。
8.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
8.1出租方义务
8.1.1乙方应持有并保持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 ……此处隐藏15455个字……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须提供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所有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 承担,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 承担,审验费用由 承担。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提供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维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管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维修,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按照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安全提醒标志。如果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须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保护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前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脚。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安排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数量及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所有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承担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故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双方约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原因(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商手续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麦等)引起的停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塔机租赁仍然按照每月租赁费计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间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间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间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签订人: 签订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11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 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情况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 交付到位 。
2.2、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 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塔吊相关的技术资料。
3.2、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自行承担。
3.3、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支付甲方设备租赁费 元(大写: )。 租赁费计费方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立塔之日起开始计费。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租赁费 为 元 (大写: )。
4.3、设备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 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6、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6.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乙方,到设备交还甲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前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备案,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 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负担。 7.设备交还
7.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 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与解除
8.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 失效。
出租单位 (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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